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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切实做好“清明节”放假期间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
2012-03-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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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班主任:
“清明节”即将来临,为确保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、财产安全,在放假前和休假期间,各班主任要严格按学院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,切实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各班级在放假前要落实各班召开安全主题教育班会,对学生进行校纪教育和安全教育,要求学生自觉遵守校纪校规,切实注意人身、财物和交通安全,严格遵守学生宿舍管理规定,不得在学生宿舍内违章用火、用电,不得留宿外来人员,严防火灾、盗窃等各类事故的发生。对学生外出或利用假期离校回家等要建立严格的请销假制度,认真填写好《学生假日去向表》,班主任要留下本人及家庭的联系电话,及时掌握学生外出动向。
二、各班主任要认真贯彻落实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》,从关心爱护学生的角度出发,提醒学生假期外出要特别注意安全,禁止学生以集体名义组织外出旅游或从事其他未经批准的活动,防止发生意外事故。
三、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,随时掌握学生动态,确保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,发现问题,及时有效处置,并按规定如实上报,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、漏报。
四、放假时间为:4月2日—4月4日,所有学生4日晚上返校,要求各班主任掌握各班学生返校情况,确保学生次日及时上课。
特此通知
江西科技师范学院理工学院
学生管理科
2012年3月27日